[新聞] 罵「查某」算歧視 判拘30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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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╱記者游振昇、陳秋雲/台中報導】
2011.07.19 03:01 am
台中市陳姓婦人因細故當街罵蘇姓婦人「無聊的查某」、「思維有問題」,承辦女檢察官認為「思維有問題」涉公然侮辱起訴;但承審女法官認為除「思維有問題」這句話,「查某(台語女性之意)」也有歧視女性意味,一併審酌,昨天判她拘役卅日。
台語稱呼女性「查某」幾乎已成生活性用語,法官的看法引起討論;曾擔任國小鄉土教學召集人的中市大肚區追分國小校長李順良表示,「查某」只是性別稱呼,沒有歧視意思,就像「查埔」是指男性,沒有褒貶之意。
彰化師大台灣文學研究所副教授吳明德說,過去罵女人「這個賺呷查某」、「汝這個菜店查某」,為「查某」一詞製造負面印象,使得現代人聽到「查某」,直覺是隱喻式的貶損修辭。要擺脫這種印象,最好在「查某」二字後面加上「人」。
判決指出,去年八月廿日上午,陳婦在台中市五權西一街一處路口倒車時,在附近路邊停車的蘇姓婦人正要開車離去,看到前方有人倒車,蘇婦按了喇叭「示警」。
陳婦以為是熟人打招呼,放慢車速想看清楚是誰,不料蘇婦開車趨近時卻喊:「你不要擋我的路!」陳婦才發現對方不是熟人,不甘示弱回一句:「誰擋你的路?」
兩名婦人為了小誤會下車爭執,陳婦罵對方「無聊的查某」、「思維有問題」;蘇婦則拿手機錄音、錄影並報警,檢察官認為思維有問題有詆毀之意,以公然侮辱罪將陳婦提起公訴。
法官說,「思維有問題」,明顯評價他人的邏輯思辯能力、精神狀況,至於「查某」乃是基於沙文主義思想、帶有歧視意味的稱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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